• 買賣股票之競價方式為何?(資料來源:TWSE)
  • 開市、盤中及收市之成交價格決定原則一律採集合競價
    • 開市時採30分鐘(8:30至9:00)集合競價決定開盤價
    • 收市時採5分鐘(13:25至13:30)集合競價決定收盤價
    成交優先順序則採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決定原則
    • 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
    • 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
    • 當委託價格相同時
      • 開市前委託優先於開市後委託
      • 同為開市前之委託,則依電腦隨機排列
      • 同為開市後之委託,則依委託時間先後決定優先順序。


  • 何謂交易單位(資料來源:TWSE)
  • 買賣有價證券時,每次申報數量規定不得少於一個交易單位或其倍數如下:
    • 股票、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存託憑證、外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附認股權特別股證:以每股面額十元並以一千股為一交易單位;
    • 受益憑證、股票指數型基金(ETF):每一受益權為十元者,亦以一千受益權為一交易單位;
    • 認購(售)權證:以一千認購 (售) 權證單位為一交易單位;
    • 公債及公司債:以面額十萬元為一交易單位,如已經分期還本者,以還本後餘值計算其交易單位。


  • 融資融券 & 當沖(資料來源:Y知識-請問關於融資融券的規則問題)
  • 可以信用交易的股票每股淨值要在10元以上。
    融資:跟證券商借錢買股票,年利息約6.5%。
       融資金額上市6成上櫃5成,每筆融資金額千元以下部份不以予計入。
       等到融券買入結算價差之後,扣除融券手續費,連同保證金一併退還給你!
    融卷:手上無持股跟證券商借股票賣(要付借卷費),直接[融卷賣出](又稱為放空)。
       須付股價9成金額當保證金,有微薄的利息可拿。
       (除權息日期之前要[融卷買回],否則會被強迫回補)
    當沖:當日沖銷,當天之內先融卷賣出,當天之內融資買進,(先後順序相反也可以)
       一邊是借錢買股票,一邊是空手賣股票,可互相沖銷。

  • 簡單的範例 -- 假設台積電50元(不含手續費、追繳保證金、借卷費等)
    融資:[融資買進]台積電50元,付20000元保證金,向卷商借30000元(須付利息)。
       假設漲到60元,賣出時選[融卷賣出],可得20000+10000-利息。
    融卷:[融卷賣出]50元,付45000元保證金,向卷商借5000元。
       假設跌到40元時,要補回選[融卷買進],可得45000+10000+利息。
    當沖:當日[融資買進]台積電50元
       ==(假設上漲到53元)==> 選擇[融卷賣出]53元,當日交割後,可得3000元。
       當日[融卷賣出]台積電50元
       ==(假設下跌到47元)==> 選擇[融資買進]47元,當日交割後,可得3000元。
    以上是觀念簡單的解釋,不含手續費、追繳保證金、借卷費等...


  • 所謂的斷頭(資料來源:Y知識-請問融資融券的一些問題何謂融券斷頭呢?TWSE)
           (融資擔保品證券市值+原融券擔保品及保證金)
    擔保維持率 = --------------------------------------- × 100 %
              (原融資金額+融券標的證券市值)

    擔保維持率低於 120% 則券商會要求補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以維持比例,否則會將該融資融券股票賣出(斷頭),餘下繳回借款及借款利息,若有剩則還給投資人。

  • 簡單的範例 -- 假設台積電50元
    • 以融資買進,付出本金20000元(向券商借款30000元),擔保維持率為 (50/30)*100% = 166%。若台積電股價不斷下跌至36元,此時擔保維持率為 (36/30)*100% = 120%。假設股價再下跌,券商會要求投資人補繳自備款(先償還一部份借款),維持擔保維持率120%。
    • 以融券賣出,付出保證金45000元,此時的擔保維持率為(50000+45000)/50000 = 1.9。若股價不斷上漲至X,(50+45)/X=1.2,可得X=79.167。因此若股價上漲至79.2時會有追繳通知。


  • 期貨(資料來源:Y知識-期貨是什麼???什麼是期貨...)

    • 期貨是什麼

      期貨(Futures),顧名思義就是遠期交運貨品,它是一個由交易所所制定標準定型化合約,嚴格說來並非是貨品(Commodity),而是一種法律契約,簡單來講期貨是雙方約定於未來某一天就某種實質商品或金融資產依契約內容交易。它是針對現貨交易價格易受波動的缺點發展而來。在期貨交易法的規範與交易所的督導、管理之下,期貨交易具備十足法律契約的保障與約束,同時也規範交割及清算的權利與義務,就如我們所熟悉的股票一般。

    • 從現貨交易到期貨交易:

      傳統的交易方式,就是所謂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現貨交易方式,對於習慣拿20塊跑到7-11買罐可口可樂,就可以立即換來一陣舒暢,你也許無法接受有人質疑這種交易方式的完美性,但如果可口可樂的價格總是有大幅的波動(往往是一時供需的劇烈變動),這樣的波動常常害你沒辦法很隨心所欲地享用可樂(價格變動太大)。這種情形下,如果你跟商店老闆簽訂契約,約定明天下午5點以每瓶25塊的價錢來購買可樂,如此一來你也就不必受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把可樂的價格鎖在你想要的金額上,老神在在的享受可樂;對7-11而言,它也不必承擔價格可能跌破成本的風險,作跳樓大拍賣。

      同樣的,農夫在種稻米(目前稻米一斤10元),剛開始播種的時候就擔心說,如果收成的時候供給大於需求時,必定造成賣價相當低以至於有可能虧損,於是他就先預賣稻米,與市場上的人約定,在我稻米收成時,你要以我們目前所約定的價格跟我買(約定一斤10元跟我買)。等到就算收成時的價格一斤是五元,小農夫就不會有虧損(10-5=5)還賺了五元。同樣的市場上的想法是,假定稻米價格飆漲至一斤15元,我可以同樣以簽約時一斤10元的價格購入,大大降低了成本。

      這種對未來做契約約定,就形成了期貨的前身「遠期契約(forward contract)」。他具有相當的避險概念,賣方必須保證不因天災人禍可以交出約定物品,而買方必須保證不因財產多寡可以付款。

    • 遠期契約:

      遠期契約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點,以特定價格買賣標的物的交易契約,協議的內容可能包括標的物定義、品級、交割日、數量、交割地點、交割方式等等,這些協議內容都可以根據買賣雙方的需求而設定,換句話說並無一定的標準,只要買賣雙方談妥即可,但這缺乏標準化正是遠期契約的缺點,特別是契約期間必須承擔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於是標準化的期貨契約變應運而生。

    • 期貨的定義:

      所謂「期貨」,是像股票一樣,可以透過合法的集中市場交易,公開自由買賣的一種標準化之商品買賣合約。所謂「期貨合約」,係指經主管機關核可在期貨交易所內就法令所特許之標準化商品買賣合約,其價格是在交議場內經由公開競價程序所決定,期貨合約內容通常包含下列五個項目,在哪一個期貨交易所交易(Where)、何種商品(What)、商品等級、規格、數量(Which)、何時到期(When)、如何交割(How)。而所謂「期貨交易」,就是買賣雙方各自透過期貨經紀商,在期貨交易所內依特定程序,買賣標準化之商品買賣合約,進行交易。

    • 期貨市場的功能:

      今日的期貨市場已經十分成熟,比過去更為活絡,也更具經濟效益,是最有效率、流動性最高的投資機制。期貨交易市場的存在提供如下的重要功能:
      • 作為一種機制,將價格風險從風險厭惡者身上轉移給風險偏好者。
        正如我們前面所講,風險轉移是期貨契約產生的原因之一,這項功能將現貨供給者或需求者的風險降低在可控制的範圍內。
      • 作為價格揭露的場所。
        在遠期交易上,因為各遠期合約均由買賣雙方私下訂定,商品價格無發公開比較,更形成參差不齊的狀況;而在期貨交易所公開交易,同一月份之期約只有一個價格,這個價格是目前市場投資人對該項商品未來價格之看法,這個集中市場所產生的價格變有極強的宣示作用,特別是對現貨更具指標性功能。
      • 資訊的蒐集與傳播。
        影響價格的資訊充分揭露與公開,使得交易人得以在近乎平等的條件下相互競爭。
      • 投機的功能。
        高槓桿操作吸引了大批投機者進入期貨市場,大量的投機者參予,一方面他們承擔了避險者的風險,同時也活絡了市場的流動性,使市場能正常發揮它的機制。


    期貨交易的功能相當廣泛,不但可以避險套利;還可以適時投機。事實上,整個期貨市場也只有2%的避險者真正進行實物交割,其他則全為賺取價差的投機交易。因此只要在期約到期前,進行一次反向的沖銷買賣,如此即可解除契約的束縛。

    而期貨交易的投機與避險其實是一體兩面的事,端視交易者的心態及行情是否對自己部位有利,並非所有的人買了股票以後想當上市公司的股東,只是單純想從中獲利,而期貨投機交易的目的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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